一男子在与女友开房时,悄悄偷走女友的银行卡取现。然而,他在庭审中竟称,偷钱是为了警告女友不要私会网友。日前,龙子湖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叶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被告人叶某在上海一家工贸公司工作,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我市上学的杨某,案发前,两人已经相恋了近一年。2011年12月25日上午10时许,叶某和女友杨某在国治街友谊宾馆住宿时,趁女友不备,将她钱包内的银行卡偷出,并于当日分别从两台ATM机取款合计1900元。杨某发现银行卡遗失后,于次日前往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却发现卡里存款少了钱。之后,民警通过调取银行监控,锁定了作案人叶某。
2月29日,龙子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叶某就其作案动机向法庭辩称,女友私下会见男网友,他偷钱是警告女友不要再与对方见面。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鉴于叶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