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市工商局表示,根据消法规定,产品过了保修期限,以及无法出具购货、保修凭证等的投诉,都无法受理。因此,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应尽快投诉。如果在“3·15”期间扎堆儿投诉,反而不利于问题解决。
说实在的,像保修有期限这样的规定,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知道,可年年的“3·15”都是那么热闹非凡。在一些城市的广场等处,人声鼎沸、摩肩接踵,个别激动的受害消费者,甚至会打出各种各样的标语和横幅,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里一道令人难忘的“风景”。所以,工商部门善意提醒大家要及时投诉,不要在“3·15”期间扎堆儿,还是很有针对性的。不过这也引出一个问题:为数不少的消费者为何要选择在“3·15”扎堆儿投诉呢?
关键的因素恐怕还在于,那一天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会在投诉点一字排开迎候民众,现场执法队伍也会随时准备出发,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全国的媒体更会悉数出动,“捕捉”热点新闻。在这一天,如果一个投诉能够荣幸地被列为“典型案例”,问题就会及时、迅捷地得到解决。要是在平时,消费者哪儿能享受到如此“尊贵”的待遇啊?
所以,“3·15”扎堆儿投诉更像是一面明亮的镜子,照出了某些方面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