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工商部门出台一项指导意见,要求媒体发布公益广告的比例不得低于其商业广告的3%。但据监测,目前报刊的公益广告版面率仅为0.35%,电视公益广告时间率则为2.7%,均未达到"及格线"。有调查显示,78.0%的人认为"我国公益广告数量太少,商业广告数量太多”,52.4%的人认为“公益广告创意粗糙,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屈指可数"。
五十多年前,美国实业界人士提出,如果广告宣传对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如此有效,那么它向人们推销各种各样的设想也一定会大有裨益。1942年,非营利性的美国广告委员会成立,在广告、信息传播业企业的赞助以及政府的支持下,有声有色地开展公共服务广告活动。当时的美国,市场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令人不安的社会问题。作为一种独特的、富有魅力的宣传工具和社会教育力量的公共服务广告便应运而生,并且取得了极佳的社会效果。
公益广告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大众性的公开传播信息活动,具有深刻的内涵。这表明,做公益广告不能停留在提出口号、刊播标语的水平上,它需要通过艰苦的创造,在创意、策划、构思、设计、制作、刊播上如同做商业广告一样精心运作,其要求甚至更高,更具感染力、说服力和震撼力。公益广告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其主题内容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取材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运用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艺术制作等广告手段,采用鲜明的立场和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
公益广告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广告,它不是为某个企业及其产品树立形象、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而是为社会谋福利,为公众切身利益服务的广告,是为唤起公众的公民意识、公益意识、公德意识,为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建设精神文明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肩负社会公益使命,贴近社会大众,反映老百姓的意愿和呼声。
公益广告作为非盈利性广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其动力在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公益广告也是广告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对媒体而言,没有公益广告的广告业是不成熟、不健全的;对企业而言,只做商业广告不做公益广告的企业是未尽到社会责任的,换言之,虽然出资制作拍摄公益广告是政府部门,但媒体和企业也不能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