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义乌市望道路捣毁一非法经营药品窝点,查获刘某、陈某等人用于销售的价值人民币51663元的药品。查办过程中,刘某逃离,妻子陈某被抓获后,于2009年8月以非法经营药品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10年10月,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在义乌市后宅街道某村查获尚未销售的价值207723.7元的药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刘某、陈某这对夫妻及参与送货的刘某妹夫张某。
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非法经营额为36.72万元人民币,陈某、张某非法经营额为26.72万元人民币。为此,刘某、陈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