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在受理房产业务时,接连遇到造假现象,其中包括冒充卖方签字、提供假身份证、提供假房屋产权证,假公证书等。
经初步统计,2011年以来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在受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抵押登记业务时,已连续发现造假案件128多起,其中房屋所有权证造假18起、二代身份证造假19起、假冒房主46起,离婚证结婚证造假45起。
2011年12月,房主王某由于赌博欠下赌债,通过朋友介绍后,以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张某借款。到新北区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由于涉及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按规定王某的配偶也必须到场签字认可,王某竟找人假冒自己的妻子来签字。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并查阅房产档案,立即发现王某的造假行为。后来,受王某妻子的委托,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信息库里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对于二手房,市民在看房买房时,除了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市房管局备案证明的正规中介公司外,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最好与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见面,核实房主身份,谨防造假者。同时,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盗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用虚假证件办理登记业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把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