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普遍开展一次纪律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加大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不以拜年、走亲访友之名搞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活动;不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和实物;简化喜庆活动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坚决防止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节日期间,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做为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要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捐资捐物、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节日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一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震慑歪风。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单位出现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