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仓库设置在佛堂镇阳光公寓内,面积70余平方米。现场发现仓库内非法存有发泡底漆、固化剂、油漆稀料等300余桶,共计5吨左右。油漆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据相关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该仓库设置在居民区内,无任何安全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将仓库内的油漆转送至有资质的仓库,并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