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婷婷)近日,我市300多所托幼机构的园(所)长参加了在市妇幼保健院举行的卫生保健培训。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人就我市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提出了要求。园(所)长们还学习了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和有关法规,以及《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合格标准。
据了解,我市共有托幼机构300多所,遍及城乡。2006年12月,在对全市托幼机构的年终检查中发现,虽然我市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比往年有所进步,都制定了相应的卫生保健制度,指定园领导专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并有计划、措施和总结,但仍然存在卫生保健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卫生保健设施不齐全、营养和膳食不合理、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卫生消毒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因此,在2007年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任务及指标中,要求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不仅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展开,还要设立保健室、隔离室,接收200名幼儿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还要设专职保健医(护)师(士)1名。托幼机构的保健人员要按时参加卫生保健工作例会、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和参加各类卫生保健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托幼机构要健全各项制度,合理搭配儿童的营养膳食,做好各项健康检查工作,已及消毒隔离、防病、安全防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