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市场主体中,今年新设的有1030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8552户,各类企业1755户。除去此间部分注销的主体,今年前4个月义乌市场主体总量增加了约7千户,达15.9万户,已直逼16万户关口。
企业增速首度快过个体市场主体发展量质齐升
据义乌市工商局发布的今年一季度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在今年新设的各类内资主体中,批发零售业依然是“主力军”,在总量中占比超过六成,而新设批发零售业主体中的超过80%是个体工商户。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批发零售方式,从事网店经营的电子商务模式,由于其门槛低,投资少,操作方便,继续受到创业者的青睐。仅在一季度,义乌就新设电子商务类主体397户。
同时,家电、汽车、房地产、物流、进出口、金融等行业,也都是一季度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内资主体数量都保持较快增长。
特别是随着义乌获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投资者对义乌外贸出口环境进一步看好。据统计,一季度义乌新设内资进出口主体272户,环比增长18.26%。同比增长47.03%。
根据此份报告分析,今年新设的内资主体中,公司有1073家,同比增加67.39%,占新设内资企业的93.14%;而同期新设个体工商户5428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58%。
一季度,义乌内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有84户,其中办理增资83户,变更涉及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29户。这84家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总额为10.6亿元,变更后注册资本总额为29亿元,增幅高达173.24%。分析认为,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义乌企业积极谋求做大做强,努力推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在涉外领域,今年3月1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此份《条例》规定,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但可从事与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或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该条例同时规定,代表机构违反条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专门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背景下,外企常驻代表机构由于缺乏主体身份,且无法从事经营活动,外商对其的青睐度已有所下降。从工商部门的登记情况看,截至目前,义乌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总量为3061家,其中2011年新设的仅有68家,且在2月28日后再无新设的外企常驻代表机构。
而与之相比,准入门槛较低、拥有主体资格、可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则受到了外商的欢迎。在今年前4个月,义乌共新设该类企业56家,其中3月1日-4月29日期间就注册登记了36家,同比增长了35倍。
继续优化主体培育环境力促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致力推动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工作。”义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近年来,义乌工商部门紧密结合形势,不断创新举措,大力优化市场主体培育和成长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工商部门一方面积极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政策,如推行股权出质、股权出资,拓宽企业融资方式,积极服务企业融资,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降低主体准入门槛,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凡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允许其经营。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还结合义乌开展的“两创两提”主题活动,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办照时间,增强窗口配备,提升服务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主体的快速增长。去年4月1日,义乌市工商局探索将内资企业注册登记权限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并开展试点,并承诺外资营业执照办照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资执照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在365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咨询窗口,提高办件窗口的工作效率;积极培育涉外主体成长,于去年3月初成功培育出了浙江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而随着今年义乌顺利获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义乌工商部门正着手探索更适应试点需求、更利于部门监管、更便于外资发展的涉外主体准入模式,并努力在工商职能范围内,构建外贸秩序监管的新机制,致力通过打造规范、有序、繁荣的外贸经营环境,推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