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的店在永康。4月28日,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刘警官”,要购买一批办公用品。
看到一笔大单上门,陈女士没多想就接下了。第二天,陈女士打电话过去询问,什么时候将货送过去。对方说自己正忙,待会回电话。
过了一会儿,电话来了,刘警官说他们还要购买宽拖把和消毒水,问陈女士店里有没有。陈女士说没有,刘警官听后,不仅没有另找他家,反而帮陈女士联系了一家供货商。
陈女士根据刘警官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供货商,购买了 400个拖把和50瓶消毒水。对方称下午就可送货上门,但要先付款,陈女士立即给供货商打了45600元。
不久,陈女士又接到刘警官的电话,说还要买帐篷。陈女士又联系了对方提供的供应商号码,预订了15个帐篷,支付了7万元货款,同样约定下午送货。
可是,到了下午2点,陈女士仍不见有人来送货。她拨打了2名供货商和刘警官的电话,发现3人的手机都已经关机。意识到自己被骗,陈女士报了警。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6月1日,永康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江某押解回永康。
黄某38岁,江某28岁,都是湖南人。
2014年6月以来,黄某和江某从网上购买了大批银行卡、手机卡等作案工具,之后,江某冒充当地武警中队警官,谎称订购物资,黄某则冒充供货商进行诈骗。据悉,该团伙以此方法实施诈骗作案多起,受害人涉及山东、辽宁、河南、浙江等地。
目前,因涉嫌诈骗,黄某和江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