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对象的免费项目及标准
在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在缴费时按“一费制”标准作相应扣减)。
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对象免收住宿费。
在外县市特殊学校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凭交费发票到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补助手续。
根据义政办发[2005]92号文件精神,列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子女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因病因灾导致的特困家庭子女,在上述免费项目基础上,同时享受40元/月的营养餐补助。
公办高中段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高中课本费每生收费标准是:一年级300元,二年级420元,三年级105元;作业费15元;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代收项目的费用由学校从实核定并公示。
省一级重点高中每生学费1300元;省二级重点高中每生学费1000元;省三级重点高中每生学费900元;一般高中每生学费650元。
国家级重点职校每生学费1300元;省一级重点职校每生学费1200元;一般职校每生学费750元。职业高中综合班代收费按普通高中代收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是:义中每生425元(空调房);城镇职校、上溪中学、国际商贸学校、机电技校每生300元;二中、三中、四中每生260元;其他高中、职校每生200元。
据介绍,在高中段就读的学生,如果属于列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子女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因病因灾导致的特困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代管费、住宿费。
市教育局欢迎广大家长监督,举报电话是:12358、85410847、8541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