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将努力为幸福长春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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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记者从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努力为幸福长春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副市长、公安局长李祥出席会议。
2012年,我市公安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1l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6%,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0%,“两抢”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5.4%,在省综治委开展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0.8%,同比提高2.71%。同时,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共帮扶“三重一小”企业2100家。
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将重点做好4个方面12项工作:在狠抓三项基础建设方面,进一步做实派出所、做强专业队,全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在狠抓防控、打击、维稳三项基本任务方面,着力提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水平;在狠抓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服务企业方面,全力确保城市畅通,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加大对“三重一小”企业保护和服务力度;在狠抓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工作落实方面,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争取加大经费投入,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的核心。
会议还对2012年我市公安机关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记者郑轶 通讯员黄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