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GB/T6044-2005等国家标准,对深圳市内的部分内销手表成品展开了年度抽查工作,旨在监督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到目前为止,被抽查的企业中,部分结果是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不尽相同,但其中普遍存在不合格原因之一,是产品上未注明产地。
以指针式石英手表国家标准GB/T 6044-2005为例,标准中的7.1.1条规定:表盘或后盖上应具有“商标”和“产地”的标记。因此,如未注明,应属不符合规定。但是因为此项要求,并未列入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因此,一直以来未被生产厂家给以足够重视。
目前,有关企业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分开展整改工作,相信对企业今后的品质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