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家电下乡”政策迅速推广到全国,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倾斜,但从实施情况看,很多地方推广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无外乎政策知晓度不高、货源不充足、渠道不畅通、补贴难发放等等方面,但本质上还是职能部门“下乡”思维单一,跟进措施缺乏。笔者认为,当务之急,要做好配套的“三下乡”工作:
首先是宣传下乡。由于农村接受信息的渠道和城市不一样,导致农户对家电下乡的政策及相关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这就要求各地的宣传促销工作必须沉下去,多采用标语横幅、墙体广告、政策传单、产品演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深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这一惠农政策的理解。同时,商务部门也要通过对外公布的咨询热线,做好政策咨询和受理群众举报。
其次是渠道下乡。与城市相比,农村家电销售网络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均远远不足,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很好保障,上门服务不及时也会影响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程。因此,企业和商家应从农村实际出发,拓展营销渠道,以企业本身已建立起的销售和服务二合一网络为依托,适时采用密集分销与独家分销,点面结合。还可以大力发展农村连锁商业,提高零售企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使家电产品有良好的销售终端,改变农村零售的现状。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催调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
同时要服务下乡。“家电下乡”最大的惠民就是补贴,但为了获得13%的补贴,消费者必须要出具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材料,再加之繁杂的“家电下乡”登记系统,由此导致了购买、补偿不同步的时间差,降低了农民购买的意愿。因此,要进一步简化补贴手续,让家电下乡更加“亲民”。商务部门可以在各乡镇设立补贴审核机构、配足人员,提高农户信息录入速度、及时上报备案信息,对已购买的农户抓紧进行补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