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市区走访后发现,“限塑令”实施了4个多月,除商场、超市在一直严格执行“限塑令”外,农贸市场、部分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不可降解的“垃圾袋”一直屡禁不绝,在某些农贸市场,可降解的环保袋已淡出人们视野,沉寂不长时间的“垃圾袋”卷土重来。
各超市谨遵“禁令”
9日上午,在位于南迎祥路的振华量贩超市内,收银员小王告诉记者:“没有实行限塑前,商品还要根据食品类、化工类等加以区别,分别包装,有时一个消费者要用大大小小好几个塑料袋。那时,她的柜台,一天至少要用两三百个塑料袋,自从限塑后,现在塑料袋使用明显少了,一天仅用五、六十个,减少了3/4还多。”
“现在,除了一些年轻人逛商场有不带购物袋的习惯外,大部分上了岁数的消费者,大都自己带着购物袋。后者能占消费者总数中的一半左右。”另一名超市工作人员如是说。
记者随后在家家悦、沃尔玛等几家大型购物场所转了转,发现这些大的商场超市,情况大都如此,布袋、无纺布购物袋及环保袋成为购物时使用的主要包装物。
农贸市场难觅“环保袋”
然而,市区各大农贸市场情况却大相径庭。
10日上午一早,记者在四眼桥农贸市场与一摊贩攀谈起来。他坦率地说:“卖菜使用的还是以前那种袋子了,所不同的是现在的袋子是白色的。环保袋太贵了,让买菜的人来掏这份钱,人家不买帐;自己搭上,一天怎么也要额外负担10多元的袋钱。这可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呀!”
记者随后在市场上转了一大圈,几乎所有的摊贩都在使用不可降解的“垃圾袋”。11日,记者终于在南通路的早市上找到了一名用“环保袋”的摊贩。他给记者算了一笔帐:“环保袋批发价一扎100个7元钱,平均一个7分;而那种花花绿绿的垃圾袋,过去一扎2、3元,现在也涨到5元了,平均一个5分,但因为不结实,有时要套两个。这样算来,用垃圾袋省不下几个钱。”
环保袋销售每况愈下
如今,市面上“环保袋”和“垃圾袋”并存,“环保袋”甚至还卖不过“垃圾袋”,导致大部分降解塑料袋专卖店遭遇“寒流”,部分店甚至犹豫是不是要改换经营品种。
昨天上午,在北河街北首西侧一家经营可降解塑料袋的店里,见记者来采访“环保袋”的销售情况,一女工作人员脱口而出:“对呀,环保袋根本卖不动。”记者随后来到另一家环保袋专卖店,见墙上挂着5种可降解塑料袋的样品,可店里除了一名女销售员外,来买塑料袋的一个都没有,显得冷冷清清。
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1日‘限塑令’发布后,7月和8月销售情况还挺好。上个月以来,销售情况每况愈下,最近,一天也卖不出几百元钱,整天守着挺上火的。”
记者在该市场采访中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不少摊贩在摊位上都挂着环保袋和“垃圾袋”。这是为何?一老者悄悄告诉记者:“这是用途不同。一旦有人来检查,那些人就会将可降解的拿出来应付一下。如果是熟客来买东西,则仍用过去那种塑料袋。不过,最近也没大有人来管这事了”
“垃圾袋”从何而来?
眼下,我市各大农贸市场上,“垃圾袋”已全面回归。并大有一统天下之势。那么,“垃圾袋”又从何而来?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已经颁布实施4个多月,按照这一规定,那些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早就应当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垃圾袋”也早该销声匿迹了,可如今,“垃圾袋”仍在大行其道,这意味着源头上并没有得到彻底控制。
昨天,在北河街采访时,记者假装要买以前那种塑料袋,在打听一个卖菜的摊贩后,他告诉记者:“那容易,每天你天刚亮时来,有一个推着自行车来卖的,不过他呆一会就赶紧走了;另外一个时间是傍晚7点天黑后,许多菜贩都是傍晚买了塑料袋带回去,第二天不就可以用了吗?”
记者随后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环保尚需大家努力
白色污染有目共睹,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近来,随着“垃圾袋”的卷土重来,许多市民对“限塑令”表示出疑虑。
采访中,居民陈女士说:“‘限塑令’当初刚出台时,我和我们一家人很是高兴了一阵子,觉得政府这么重视白色污染治理,对百姓是件好事。可现在看来,这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目前,只是商场、超市在执行,但大头是农贸市场呀,你算一算,我们烟台有那么多的农贸市场,按一个摊贩一天用200个袋计算,那一天要丢多少白色垃圾?!”记者的邻居赵大妈更是说得直接:“刚开始时,我都很仔细用塑料袋,积攒了一部分,害怕装个垃圾什么的找不着。那时出去买菜,摊贩也很仔细,不愿给你袋。现在可不了,你买根香菜跟他要个袋子,人家也给。我家里厨房里又摞了一大堆的塑料袋了。哎,其实这样也不好,又和以前一样了!”
有关人士认为:要让“限塑令”长期贯彻下去,真正达到减少白色污染、节约能源的目的,应当从以下三个途径下手,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着力推广“环保袋”,尤其要从源头上真正杜绝“垃圾袋”的生产;二是市民个人应当树立环境意识和塑料袋有偿使用意识,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三是经营者更应当树立环保意识,不应光去计算个人的经营成本。只有如此,“限塑令”才能真正限制住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