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瞩目的塑料购物袋国标已基本完成并上网征求意见,此前舆论热议的塑料袋材质、厚度、颜色等问题均有了明确答案。而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既然6月1日起所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那这些大大小小的塑料购物袋会如何“卖”?
虽然有消息称,京城塑料袋指导价将在3月初出台,业内人士又普遍认为一只大塑料袋售价3角为宜,但无论价格高低,对商家来说付费塑料袋都成了一种“有害的限制性商品”,而商家是收费与赢利主体。即使原料、生产、流通成本等现实差距统统忽略不计,通过指导价实现区域内塑料袋售价统一,也难逃“新利润增长点”的嫌疑。商家省下了一笔开销,却没了出于自身成本考虑而“限塑”的压力,相反是塑料袋卖得越便宜、卖得越多越获利。而无论零售商们通过塑料袋“多收的三五斗”如何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这笔款项都很难回归本源、用到环保事业中去。
如果说由流通环节收费抵制塑料袋,已经向消费者传达了“少用”的信息,那么要引起整个链条的注意,似乎更需要通过专项税收将“限塑”及其他环保压力前移至生产领域,抬高生产成本、治污成本,让塑料袋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遭遇产业结构的“排挤”,达到生产商不愿意做(成本高、利润低、市场萎缩),零售商不愿意进(卖不出去),消费者不愿意买(性价比低)的目的。如此不但标准统一,使出售塑料袋的零售商相对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减少机会以此牟利,更让抵制塑料袋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情,而不仅仅是最终使用者“舍不舍得”的问题。同时,对塑料袋生产所征的额外税费如明确用于对白色污染的治理,也能让最后为塑料袋买单的消费者更加服气。
虽然从大面上讲,有没有环保意识肯定受制于经济发展程度与国民素质高低,但落实到具体问题,比如对塑料袋叫停,多半还是要依靠政府的推动力,甚至可以说是“政府不行动,民众不关心”。据《广州日报》报道,至今尚无“限塑令”的美国每年要用掉塑料袋1000亿只,平均每人年消耗300只有余,其中绝大多数用上一次就成了垃圾。
而在爱尔兰,对使用塑料袋征税措施2002年就已正式施行,政府征收到的塑料袋税,进入环保与清洁项目资金。当时在短短几个星期内,塑料袋使用量就下降了94%。2007年2月,针对塑料袋使用复苏的情况,爱尔兰进一步将“塑料袋税”由15欧分提高到22欧分。经过5年多的努力,塑料购物袋逐渐退出爱尔兰的公交地铁、大街小巷、超市商场,“布袋购物时代”已有模有样。
塑料袋全球风行,就是因为它方便、便宜,要淘汰这种习惯性的易耗品,最有效的就是以税的形式,既加大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也以其强制性让厂家、商家、消费者都只能接受不能规避。国家作为收税主体,更保证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环保税收用于环境治理。而以“塑料袋税”为契机,将环境税逐步扩展到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电子垃圾及其他不环保制品(尤其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废品),也有利从源头开始生活方式的革新。
强制“卖”塑料袋,最终是为了少卖、不卖。6月1日后,如此场景能不能出现在收银台:一边是收费塑料袋,一边是醒目的提示牌:“塑料袋有害环境,请您少用少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