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海关向出口企业建议,外贸企业不应当将商品停留在外国港口,这不仅将产生巨大的存储费,而且将面临无人认领的物品被拍卖,最终出口商将遭遇商品和付款的双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应当首先联系顾客评估他们的运作情况,如果他们确认对方不再付款购买商品,为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他们应当将货物及时运回中国。
几天前,来自于柯桥开发区的一个家纺公司的肖小姐说,她们公司从俄罗斯的一个商人手中收到了20万美元的窗帘布订单,他们收到了3万美元的保证金,成品在11月20日发货,在12月15日到达目的港。但是在肖小姐电话通知俄罗斯商人货物到达时,她发现电话无人接听。目前,这两集装箱的窗帘布仍然停留在俄罗斯的港口,成为无人认领的商品。17万美元仍然没有结算。肖小姐对这两集装箱货品及其焦虑。幸运的是,提货单仍然在她手中。在努力打听之后,肖小姐发现这名商人遇到了经济困难,他很难支付剩余的货款。但是另外一件事情使她进退两难,在俄罗斯的免费停留时间只有28天,在28天后,港口将收取停泊费。在几天前,港口要求1万元的存储费,如果这名商人不支付这笔费用,肖小姐将为这笔费用负责。
据估计,来自于绍兴县的200多个纺织品集装箱仍然停留在俄罗斯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