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无故赶我走,说好3500一个月也只给了2500,我要他赔偿。”4月中旬,来自湖南永兴县的许永和,在义乌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开庭中说。在义乌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副主任王冶清12年工作中,这种案例已是“家常便饭”,对于义乌这种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方式暴露出各种弊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认知更是低”。在这背景下,2008年,义乌市总工会牵头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义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