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江斌伟报道)“这个开瓶器上面有电力法规的宣传。今后,如果您发现有谁破坏电力设施,可以拨打上面的电话,举报经确认的还能得奖呢!”12月4日,路人章力听了乌鲁木齐电业局工作人员的介绍后,十分高兴的接受了一个小巧的开瓶器。
4日,乌鲁木齐电业局在北京路举办了《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宣传活动,宣传台前有不少市民驻足。两面分别印着“盗窃国家电能是违法犯罪行为”维汉文宣传语的纪念品蓝色开瓶器,受到了市民欢迎。
乌鲁木齐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屈建军介绍说,自2007年2月颁布了《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以来,有些施工单位能够在施工前与电力部门进行沟通,但个别施工单位却“野蛮”施工,破坏了电力设施,全市已发生违章施工事故19起,是去年4起的近5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1.9362万元。
他希望全民能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如果发现有关电力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市民可拨打有奖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