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恒星”积极应诉获“绿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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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7 13:39:28) 421人次浏览 | ||
本报讯(记者张佳玮) 记者昨日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官方网站上获悉,ITC已于近日决定终止打火机337调查,并签发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权打火机进入美国市场。我市企业恒星打火机公司因之前已与美国芝宝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故不在本次普遍排除令的范围内。 根据ITC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表明,ITC签发普遍排除令后会有60天的总统审核期。在60天总统审核期内,侵权打火机在提交100%报关金额押金的前提下允许进口。在此之后即2007年9月16日,排除令正式生效,海关禁止进口所有侵权的打火机。 2006年5月16日,美国芝宝制造有限公司(ZippoManufacturingCo.)和芝宝商标公司(Zippmark)以“Zippo打火机外形商标”为由,向ITC提交申诉书,例证包括恒星烟具公司在内的4家中国打火机公司和部分美国进口销售商,其打火机产品混淆、侵犯了芝宝的“外形商标”,请求ITC针对类似争议打火机的所有进口、转口和销售行为发起调查,动议ITC发布永久性普遍排除禁令和禁止令,终止该类打火机进口美国。 之后,温州市恒星烟具有限公司积极应诉,并与美国芝宝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恒星烟具成为商标保护范围内能向美国出口的供应商,不在本次普遍排除令的范围内,其产品将正常出口美国,这是我市企业近年来积极应诉“337调查”所取得的又一大成果。 温州恒星烟具创立于1988年,是我市打火机骨干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多项发明、新型实用专利和外观专利,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棉油打火机年产量为2100万只以上,占据国内同类产品70%以上的市场份额。恒星打火机公司董事长陈建华总结此次经历表示:“我们公司生产、出口美国的打火机在外观设计方面不存在侵权行为,面对美国的不公平贸易壁垒,敢于应诉、积极应诉、量力而行,是此次成功关键。主动维权,是我们国内企业应该积极去做的。”据悉,该公司本月已向美国方面正常出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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