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逸梅) 昨天,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今天起,凡士林、氯化钠、肌醇等124种商品编码的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将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