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事故当事人尽管知道损失不大,还是担心没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拒赔,只能硬着头皮忍受着后面的一长串车子的喇叭声和司机的埋怨声。另一边,面对的接踵而至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交警也在催促声中来回奔波。
日前,义乌市交警大队制定新规:从3月20日起,义乌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标准大幅提高,单车损失上限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两个条件
义乌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峰告诉记者,满足单车损耗万元以下的并列条件有两个。
一个是两车共同损耗必须在20000元以下;
另一个是每辆车的损耗必须在10000元以下。
王云峰解释,“即使两车共同物损低于20000元,但如果其中一辆高于10000元,则不属于这个范畴。”
三点变化
义乌市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委员会主任朱森军告诉记者,市民在执行新规时,必须注意三个变化。
一、人伤事故可以先协商,再由交警写入认定书
在以往,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轻微伤人、非机动车车损事故后,受伤一方要先去医院看病,由处警民警认定责任并进行协商。在拿到相应赔偿前,受伤一方还须提供病历证明、治疗费发票或车辆评估单和修理发票等单证。
“现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当场协调,最终赔偿结果由交警认定并写入事故认定书。”朱森军介绍说,受伤方可以凭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的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二、事故双方需记下驾驶证号、车牌号以及联系号码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号码,用手机或相机对事故现场拍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双方驾驶人影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有的车主发生事故后并不这么做,互相争得面红耳赤。”朱森军说,希望市民们摒弃老观念,遇到此类情况,正确按照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解决。“各自向保险公司报案,养成保险意识,然后一同前往定损中心接受查勘定损。”
三、造成交通堵塞将受处罚
当事人双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妨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同时,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三大好处
处理事故速度加快
朱森军告诉记者,目前85%的交通理赔案涉案金额都在10000元以下,“新规的运行将大大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有利道路畅通
义乌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峰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并支持这项新规,“说到底是给车主们提供便利,一方面处理起事故来更加省事省时,也有利道路畅通。”
提高交警效能
王云峰说,义乌每天的交通事故多达400多起,其中起码一半以上是可以自行去定损中心解决的,“这项新规如果能推广普及,交警部门的工作开展也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