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鉴旻 段铸
格力电器( 000651)近日发布的公告表明,大股东格力集团准备向格力电器经销商转让10%股权。至此,一直沸沸扬扬的格力电器引进“战略投资者”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公告,格力集团已于4月25日与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中的8054.1万股,占格力电器已发行总股份的10%。权益变动后,格力集团仍然持有格力电器29.74%的股份,是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河北京海担保是由格力电器重庆、河南、河北、山东等 10家销售公司合资注册成立的公司。这10家销售公司及其股东都是格力电器的经销商,与格力电器没有任何产权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据了解,这10家销售公司每年的销售额占据格力电器内销总额的65%以上,是格力空调的核心经销商。一直以来,忠诚的经销商队伍和畅通可控的销售渠道是格力电器开疆拓土的利器。正是在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下,格力电器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产销量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根据2006年年报,格力电器去年实现主营收入238.03亿元,同比增长30.32%;实现净利润6.28亿元,同比增长23.88%;今年一季度,格力电器更是“开门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63亿元,同比增长60.22%;实现净利润1.64亿元,增长31.63%,进一步拉大了和竞争对手的距离。
据格力电器董秘刘兴浩介绍,空调行业竞争激烈,很多企业因为没有自己的渠道而不得不屈从于家电大卖场,慢慢失去了市场的主动权,引进经销商作为格力电器的战略投资者,与经销商建立一种产权关系,将两者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这将充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和渠道建立更加和谐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格力电器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刘兴浩说,格力电器的法人治理结构一直是投资者最担心的问题,而此次引进经销商作为格力电器的战略投资者,能相对改善格力集团一股独大的局面,改进格力电器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制度上保证格力电器的持续健康发展,消除了投资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