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王火青)准儿媳提出分手,七旬老人多次往返武昌汉口,同婚纱店协商无法讨回定金。
“儿子的婚约被女方取消了,预定的酒店及其他都办理了退费,可就是婚纱拍摄费迟迟无法退款。”昨日,武昌七旬老人王某说,儿子原订今年6月举行婚礼,去年12月在武昌预订的酒宴,在江汉路步行街预定的婚纱照,没想到,半个月前,女方提出分手。
老人伤心之余,只好再次四处奔走,帮儿子取消预订的酒宴。但他们为儿子办理婚纱拍摄退费时,店方却要扣除30%违约金。
婚纱店负责人张女士说,很多拍摄婚纱摄影的情侣交付了拍摄款后,再到其他婚纱店砍价而单方面毁约,为了避免顾客毁约带来损失,他们会在合同中有扣除违约金的约定。经统一工商所工作人员劝说,婚纱店负责人张女士同意,从2788元婚纱拍摄费中扣除定金100元,其余款项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