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积极应对海外专利壁垒,创维、海信、TCL、厦华等国内十大彩电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了深圳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准备以“中国彩电业的专利池”的形式,来应对来自海外的专利壁垒等知识产权问题。
眼下,中彩联的主要任务就是应付来自美国ATSC标准委员会的专利费事宜。
据悉,从今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的中国彩电被强令向索尼、LG等ATSC会员企业缴纳专利费,每台最多30美元。显然,专利费已大大超出国内企业的利润空间,令原来利润稀薄的国内彩电企业的海外扩张雪上加霜。
这10家彩电企业赋予了中彩联的特殊意义。今后,中彩联将代表国内十大彩电企业与美国ATSC会员企业进行统一谈判。一改之前由单一企业出面而形成的“势弱言轻”窘境,能有效增强国内彩电企业在谈判桌上的话语权。可以预见,在此次与美国相关企业的专利费谈判中,中彩联的分量将会得到体现,也将降低国内企业所需缴纳的专利费。
另外,中彩联将拥有10家企业在彩电领域的所有专利技术,并打算将这些专利打造成一个规模颇大的专利池。以后一旦遭遇在海外市场的专利壁垒时,各企业都可以通过中彩联这一平台,进行相关重复专利的冲抵。
这在无形之中为各个彩电企业提供了雄厚的专利支撑,还为不少企业节省了在国内已有专利上的开发时间和投入费用。
此外,中彩联还将在国内各彩电企业的技术创新、渠道开发、互动营销等环节上,充当协调者和沟通者的角色。比如,在平板化浪潮中,国内不少企业一直在苦苦寻找抱团挺进液晶屏上游制造环节的机会,旨在打破外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尽管之前也成立了聚龙光电等合资公司,但进展缓慢。
显然,在中彩联身上,寄托着国内众多彩电企业欲在全球市场上做大做强的梦想,也成为国内企业抱团发展,突破海外专利、反倾销等多种壁垒的平台。笔者以为,中彩联在中国彩电业的可发展空间和所拥有的地位,将随着企业间合作意识的增强而被无限放大。
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一直以来国内彩电既缺乏抱团合作的思想,又缺乏相应合作经验,短期内会极大限制中彩联的职能发挥和平台扩张。同时,中彩联对于各企业的约束职能十分有限,而国内不少企业习惯了单打独斗,且10家企业间亦存在着明显的实力差距,这些都会给中彩联的前行增加许多不定因素。
笔者以为,对于中彩联而言,当务之急不是外出谈判,而是应当尽快理清公司各项职能、明确出资方的权利和义务、统一出资方的思想和行为,找到各方相融共通点,这样才能更好地彰显团队力量。
沈闻涧(浙江大学科技咨询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