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成功调解一起电动车致伤纠纷
受害人获得4.2万元经济赔偿
本报讯(朱和丰)4月23日,经过佛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佛堂镇王存村经某与因被其电动车撞伤的义亭镇木桥村的方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给受害人方某总计4.2万元的经济赔偿。
据了解,今年3月11日上午,王存村经某驾驶电动车到金华市金东区低田片上办事,途经佛低线木桥村路口时,不慎撞上了正在行走的该村75岁老太方某,方某当场不省人事。经某马上将其送到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方某因头部严重损伤,生命垂危,需住院治疗。到了4月18日,共花去医药费等5.7652万元,因受害人经济条件有限,已无法支付医疗费用。4月23日,方某的儿子与村干部一起来到佛堂镇要求调解,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说明利害关系,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协议,由经某一次性赔偿方某各种医药费等4.2万元,当场付清,双方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到了中午1时许,这起电动车致伤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