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近日制订了创建先进单位奖励办法
本报讯(记者王婷 通讯员傅昭娟)为巩固创建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近日,上溪镇制定了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为自2007年1月1日起获国家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村、金华市生态村、义乌市生态村、省级卫生(文明)村、金华市卫生(文明)村、义乌市卫生(文明)村、义乌市园林小区命名的行政村,奖励金从1万元到1.5万元不等,办法规定奖励金必须用于生态村建设规划、绿化、保洁、创建等。同时上溪镇还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确保2007年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至2006年底,该镇所辖76个行政村,已有39个村创建成为义乌市级生态村,8个村列为首批“乡风文明村”创建单位,2个金华市卫生村和6个义乌市卫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