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个体”达502家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义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数量已达502家,合计认缴出资额523.43万美元,其中外方认缴478.63万美元,投资来源国(地区)多达33个。至此,义乌外资合伙企业数继续以占全国该类企业总数的七成、浙江省的九成而领跑全国。
【新闻看点】
外商爱上“洋个体”身份
2月16日,来自约旦的ISSA MOUSA与ISSA HASAN MOUSA从义乌工商部门领到了义乌市柯奥文具商行(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他们成立的商行是义乌市第500家“洋个体”。在中国经商多年的ISSA MOUSA说:“有了合法身份,生意一定会越做越好。”
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义乌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到义乌经商创业,他们迫切希望获得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不过,这些外商大多来自第三世界国家,主要从事小额的商品采购活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的高准入门槛和烦琐的手续,让他们望而却步。因此,他们只能以外企代表机构的身份在义乌安营扎寨。
2010年3月,国务院出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来,这种准入门槛低、办理便捷的外资主体形式很快受到常驻义乌外商的关注和欢迎。新政实施5天后,省内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即在义乌登记成立。尤其是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后,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对义乌外贸经营秩序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越来越多的外企代表机构组建了外资合伙企业,义乌的涉外经济主体走上了从量到质的嬗变之路。
“洋个体”
实现井喷式发展
为了助力“洋个体”发展,去年义乌市工商局推出了代表机构和外资经营主体并存的双轨制,引导有经营意向的代表机构转型升级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方便外商以代表身份获得就业证和签证,以外资经营主体的身份从事经营活动,一并解决居留、就业和经营问题。
截至去年年底,义乌市已登记外资合伙企业428家,占全省的97%,全国的近七成。其中去年第四季度,合伙企业的登记更是进入井喷阶段,全年新增的407家合伙企业中,第四季度就增加了193家。目前,义乌有86家“双轨制”合伙企业,并有23家外国企业在设立合伙企业后注销了驻义乌代表机构。
“义乌经济繁荣,外贸发达,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徐晓东表示,外资合伙企业具有丰富利用外资方式、增加外资市场主体、提升外资利用水平的重要作用。通过推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发展,对提升外商在中国投资发展的水平,促进外贸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