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依法办理流转土地8472亩
本报讯(记者沈锦磊 特约记者贾良友)“这60亩荒山地是去年从村里以承包方式流转过来的,现在已开发种植杨梅、青枣、红心李、大红桃、杏子等名优水果,靠近公路这片平坡山地,计划开办农家游休闲山庄。”4月11日,上溪镇楼角村村民楼春弟在开垦现场高兴地说。
近年来,上溪镇结合自身农村发展实际,严格遵照上级部门《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土地流转必须以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合同必须体现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农户递交签名盖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申请书》的基础上,采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三种方式,先后在全镇农村推行土地流转制度。
楼角村正是抓住了这一机遇,2006年春,村两委决定严格执行集约用地政策,在农户的委托下,依照法定程序实行土地流转,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承包。村民们在村务公开栏中得知这一消息后,现年42岁的楼角村民楼春弟毅然放弃在城里经营了多年的卖肉生意,用五万元标价一举中标30年的承包期。楼春弟用超前的眼光对这片荒山地进行了规划,以种植名特优水果为主,开发出一处集休闲娱乐、假日垂钓、农家餐饮于一体的活山头休闲山庄。目前成片大红桃、数亩“东方明珠”杨梅以及大青枣长势喜人。
另据了解,上溪镇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了荒山地,调动了种养植农户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据统计,目前,上溪镇已经依法办理流转土地8472亩,今年计划流转土地2000亩,在全镇范围内分别建立马铃薯、嫩姜、大红桃、板栗、大花惠兰、柑橘、茶叶、花木、杨梅、茭白、食用菌等绿色农业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