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家电业已步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成熟、规范的发展轨道。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脱离单一价格,呈现出产品、服务、品牌多样化的局面。而在市场格局上,品牌集中度不断提升,十大名牌占据了过半的市场份额,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知度也在提升。家电连锁等现代化渠道的出现,一度也加速了行业的洗牌,将一批实力弱、竞争力差的中小企业淘汰出局。而对海外市场的积极开发,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电企业产能过剩、利润走低的尴尬。
笔者发现,在我国家电业繁荣发展的背后,企业却面临着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宏观调控手段的实施后,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因素局限。这也将成为我国家电企业今后几年参与市场竞争的最大阻力。
节能环保门槛提高
今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06年我国没能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一些地方的经济超速增长的背后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许多地区的节能降耗不达标。家电中,空调作为一种双消耗性产品,在生产环节消耗铜、铁等资源,在使用过程中还消耗电能等资源,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减少能耗的突破口。
今后,家电节能水平的提升势在必行。尽管从技术角度,对于国内企业并不存在难题。但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却面临着消费者认知度的难题。一份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对2006年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结果显示:空调产品合格率为90.9%,电冰箱产品合格率为76.2%,电冰柜产品合格率为54.5%。中国家电协会副事长刘福中举的例子更具说服务力,他对北京某家电卖场空调产品走访查后发现,8个品牌、83个品种,二级及以上节能产品只占14%,五级非节能型则高达83%。
眼下,我国家电产品的节能化程度可见一斑。对于企业而言,之所以不愿意进行节能化改造,主要是面临来自生产成本的压力。同时,由于市场对于节能产品的消费意识薄弱,短期内无法找到转化成本的途径。然而,国家的节能形势非常紧迫,为推进国家“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战略目标的实现,家电要不断向高能效迈进。
笔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江苏省政府2006年152号文已经提出:自2007年9月1日起,江苏市场销售的空调能效等级必须达到2级,低于2级的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苏州市政府针对这一文件已经做出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其它省市也在酝酿相关文件。
同时,欧盟等发达国家已提前实施制冷剂的新冷媒替代,全面禁止R22,必须使用R410A、R407C等环保冷媒。虽然我国对于环保冷媒的替代时间要求宽松,但西安、盐城等城市正提前推进环保制冷剂的替代,要求进入当地市场销售的空调、冰箱等制冷产品必须使用环保型冷媒。
此外,欧盟WEEE、ROHS双绿色指令的实施也加速了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今年3月1日起,中国版的ROHS指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手机、电脑、家电、mp3、打印机等1800种电子信息产品,都要贴标志,说明是否含有毒物质或元素,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据悉,这一办法比欧盟的绿色指令要求更为严格。后续的检测标准、实施办法、监督措施也相断出台。
毫无疑问,这些节能、环保政策的出台、实施都将引发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电企业已明显感受到来自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的限制和调控。实际上,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要想获得更多、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要提升企业的三大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转型应对能力、综合竞争能力。
出口退税政策恐有变
近年来,我国家电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业绩稳步提升。无论是通过OEM、ODM合作,赚取一定的代工费和劳动力成本差,实现了走出去。还是通过自主品牌战略的实施,在海外市场上建立自主品牌、营销网络,实现了走进去。有一点都不可回避,我国家电企业的出口业务并不容易。一方面,企业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居高不下,由于缺乏相应的中介机构,以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我国家电企业的海外出口多是摸着石头过河,先从OEM开始。另一方面,企业的海外出口利润并不高。由于我国家电企业习惯了价格战,因此在海外市场上以价格开路,实现了短期内业务量剧增。与此同时,利润率却不断下滑。一些家电企业出口业务的利润率不足5%,在个位数上徘徊。
对此,一些家电企业海外市场部门的人员透露,企业出口的主要利润来自政府部门的出口退税政策。目前,中国家电出口享受着13%的出口退税待遇。但是,从3月底开始,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消息源源不断:3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涉及五个税号的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将从4月1日起取消”;3月27日,服装行业传出4月15日开始出口退税率将从13%下调至11%;同日,箱包、玩具、鞋行业也传出退税率也将下调的消息,具体调整幅度未定;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建材处处长吕桂新透露,发改委计划进一步下调水泥出口退税率或取消水泥熟料出口退税政策。
类似有关我国将调整海外出口退税政策的消息不断。日前,据一些接近国家 商务部的相关行业协会人员透露,我国家电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在今年极有可能出现新的变化,退税率将从现有的13%降至9%。这对原本已经利润稀薄的家电企业出口业务而言,将产生巨大的冲击。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施的出口退税形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不免税不退税;第二种是免税不退税;第三种是先征后退;第四种是“免、抵、退”。在WTO的框架下,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以及其他一些地区国家,采取的是完全退税政策,而中国的许多企业享受的却是部分退税政策。
目前,由于中国的贸易出口的顺差较大,舆论认为这主要是政府对于企业进行了出口退税补贴等因素造成的。因此一些海外人士甚至建议中国政府逐步取消出口退税补贴。
尽管上述说法不具备代表性,但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出口退税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今年市场开局之初,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增长全面提速,经济增长超出预期目标。我国政府之所以没有将出口产品参照发达国家一样实施全退税,意在通过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的出口进行宏观调整,约束和限制一大批价格导向型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引导企业进行竞争升级。
其次,也是国家调节产业结构、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于一些资源消耗类的领域和产品,国家将会逐步取消退税,不鼓励其出口。
虽然家电产品并不是高能耗、纯资源消耗型产品,但其仍然存在许多与国家政策发展相关联的属性。早在80年代,在国家大力支持电视机行业发展之际,空调就因其高能耗、消耗性资源而受到当时国家政策的限制发展。同样,冰箱、洗衣机也面临同样的难题。因此,家电面临国家在出口退税等政策性资源上限制的可能性极大。
人民币汇率波动不定
自2006年开始,不断升值的人民币、日益变动的汇率正成为我国家电出口中,继专利费征收、 反倾销调查和绿色壁垒外限制之后的又一“拦路虎”。
资料显示,四川长虹和美的电器2006年的汇兑损失分别达到7706万元和4702万元,而两家企业同期的净利润分别只有3.06亿元和5.05亿元。其中,长虹的汇率兑换损失占当期净利润的25%以上。实际上,出口占比越大的企业,所面临的汇率变动影响越大,遭遇的损失亦越大。
当然,一些企业也在海外市场上也在积极寻找多种手段和方式,规避风险。比如海尔、格力、新科、长虹等企业就选择了在海外建立生产工厂,直接由当地工厂负责市场的拓展,避免频繁的交易造成的汇率兑换损失。而美的、志高、创维、康佳等企业,则通过减少海外账款的账期、生产更多高附加值的产品,或者根据汇率情况及时调整出口价格,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借助银行推出的套期保汇业务。这些手段却无法回避汇率变动对我国家电企业造成的利润损失。
汇率变动对于我国家电业中长期从事OEM、ODM业务的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影响更为直接。在为国外企业进行OEM的过程中,国内企业均是先筹集资金安排生产、然后交货,等海外买家收到货之后,通知银行将信用证上的金额进行兑付和体现,这个过程往往需要2-3个月时间。尽管在这其中,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国外企业开出的银行信用证,到国内银行办理信用证抵押,获得信用证中80%的银行贷款,缓解企业一定的资金压力。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不仅面临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还要支付银行一定的贷款利息。
今年开局之初,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要求:“把减少顺差作为今年外贸发展的头等大事。”同时,他还在不同场合表示,加快汇率机制的改革,对于优化中国进出口结构,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随后,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人民币汇率在2007年将继续走强,升值幅度将超过4%。虽然商务部并非我国货币政策制定部门,但从中我们仍然不难发现,在国家政策层面上,今后人民币汇率将保持上升通道。
实际上,短期内汇率变动、人民币值给国内家电企业带来的只是利润的损失,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长期来看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会造成我国家电产品竞争力下降,海外市场竞争份额萎缩的困境。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家电业制造中心,承担着全球一半以上的家电产品制造。多年来,由于我国家电企业凭借产业链带来的规模化优势、低廉劳动力成本带来的成本优势,不断通过价格战参与海外市场竞争,产品和档次主要集中在中低档水平上,产品和技术附加值较低,所获取的利润也很低。因此,企业所能抵抗的汇率变动风险的能力减弱。
因此,长期来看,国内家电企业必须要扭转竞争手段,不断提高自有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这不仅仅是为了参与海外市场竞争,在国内市场的发展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应对跨国企业的挑战,实现更长远的发展。
企业应吃透政策
其实,无论是国内市场上的节能、环保强制性规范的出台,还是海外市场竞争中,汇率波动、退口退税政策的变化等等,都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前期所没有遭遇、后期却不得不面对的发展瓶颈。
随着我国家电业步入成熟期,企业的竞争手段、支撑架构、增长方式、经营利润、目标任务都面临重大转型。在发展初期,国家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考虑,在政策和税收等手段上曾给予家电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这只是短期行为,并不适合长期使用。
以前,家电企业发展,更多的关注是市场形态的变化、发展、竞争对手的举动。而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加强,在市场竞争中的,我们不可忽视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出于全局考虑所制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短期内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转型造成直接性的冲击,但长期来看,这将约束一部分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和行为,引导企业朝着更为规范、理性、健康的道路前行。
当然,这种因素的影响不会集中在一个时期内集中爆发,但是会出现阶段性地调整和反复。因此,对于我国企业而言必须要快速寻找到应对措施,减少转型阻力。 (沈闻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