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大棒砸向数字电视
日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外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且进入美国市场的电视均须符合ATSC(美国先进电视系统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彩电出口企业将被征收一定的专利费。
ATSC成立于1982年,目前由170多个电视技术公司组成。目前,ATSC拥有直接涉及“电视”大类的专利为14853项,其中涉及中高端的液晶、等离子电视的专利就高达1353项左右。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彩电生产制造国。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彩电的总出口量为4639万台,出口比例已超过50%,出口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美国决定对进口 数字电视征收专利费,对本已利润微薄的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厦华品牌推广部苏再泉介绍,公司在2006年出口到美国的数字电视就已经达到美国ATSC标准了,但当时没有企业出来主张专利费用,现在借着FCC推广数字电视的机会,ATSC会员企业出来收费了。
业内人士指出,与2004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只涉及低端CRT电视不同,这次ATSC标准收费涉及整个数字电视领域,包括从低端的CRT到中高端的 平板电视。
十企业组建专利公司
为了应对ATSC专利费,由十大彩电巨头组成的专利服务公司注册成立。新公司当下最迫切的任务是要与国外专利权人进行谈判。
2月8日,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00万元入股深圳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10%的出资比例。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国内其他九大彩电巨头身上,分别是: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以及新科。
中国视像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彩联定位是一家彩电专利公司,目前已经开始运作。“现在我们还不便对外说什么,预计在本月下旬,将专门召开发布会,就专利公司的情况进行通报。”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樊文建告诉记者。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公司迫在眉睫的事情就是组织商务谈判,应对相关专利权人的主张。具体来说,首先要分析是否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以及这些专利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果一定要使用国外专利,就要和专利权人展开谈判,达成专利许可,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至于每台出口美国的彩电是否要付出外界盛传的20-30美元专利费用,该人士表示,目前具体数字还不好估量。此外,按照中长期规划,中彩联还将开展专利申请、组建彩电专利池、专利咨询等业务。
专利费之惑有玄机
业内专家指出,对于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此次专利费事件只是模拟电视时代专利阴影的持续,专利费的收取效应正在由模拟电视时代向数字电视时代过渡,继美国之后,欧盟的相关组织也开始酝酿收取专利费。
据了解,目前类似于美国ATSC标准的欧洲数字电视标准DVB-T也酝酿对我国数字电视出口征收专利费用,日本也开始与我国家电企业进行谈判,希望对出口日本的产品采纳日本标准,借此征收专利许可费。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全球彩电业的竞争焦点已从产品质量、价格竞争上升到对品牌、核心技术和标准的控制。专利核心技术缺失一直困扰着中国彩电业,无论是模拟电视时代还是数字电视时代,国内彩电企业始终饱尝压力。
国内彩电企业解决专利危机有三种途径,一是联合国内企业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与专利持有人进行谈判。第二,对比双方的核心技术,找出交叉部分,从而提出申请免去相同部分的专利费。第三,抓紧时间研发自主核心技术,从而从根本上避免以后专利费的困扰。新报记者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