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进一步提升。我省自2004年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补偿基金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一路水涨船高,由最初的每亩8元,提升至现在的每亩19元,增加部分全部用于对公益林经营者的补偿,使有偿使用生态资源有了落脚点。
据介绍,目前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有521055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240279亩,义乌市级公益林面积280776亩。根据省厅201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要求,按每亩15元的损失性补助资金标准,我市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助资金共发放360.4185万元。同时,根据《义乌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级公益林参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发放补助资金421.1240万元,总共发放补助资金将达781万元。该项资金发放范围覆盖全市各镇街、工业园区的450个行政村及1个国有林场,涉及自留山、责任山林农21940户。
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倡导下,森林作为绿色资源被深度挖掘,逐渐成为旅游休闲业不可或缺的组成因素。公益林建设促进了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林农不再把采伐林木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更多的林农希望通过封山育林、改善林相、多途径发展林业的方式让山林增值。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林农不仅成为社会公益效益的提供者,也成为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受益者,更好地调动了广大林农的积极性,把“兴林富民”政策促成“林兴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