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市公安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连续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市公安局政委鲍建平作为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始终坚持“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认真履职,探索建立健全执法机制,为市公安局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