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沙特某买家向义乌某服装企业订购了一批价值近10万美元的衬衫,支付方式为买家收到提单传真件后付款。按照合同,这批服装在3月份就已到达港口,但货物到港后,买家致电该服装企业,称沙特海关出台新政策,要求进口纺织品都添加水洗标,由于此前沙特海关没有这项要求,因此这批订单中没有附带水洗标。买家由此要求先提货,再付款。该企业与买家多次协商未果,便于6月初向中国信保报损。鉴于滞港费用与日俱增,该企业在获得中国信保同意后,于6月中旬放货给买家,但买家却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贸易壁垒政策”成了买家要求企业放货的借口。
从本质上来说,国际贸易壁垒政策本身就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衍生的“排外借口”。在对外贸易中,出口企业和经营户既要承受贸易壁垒直接导致的出口成本上升和贸易机会减少的压力,还得承受国外买家以“贸易壁垒”为借口违约的应收账款风险。
对此,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世界贸易规则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关税贸易壁垒和非关税贸易壁垒都不断削减,但新的贸易壁垒,尤其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仍层出不穷。技术性贸易壁垒一般分为:产品检疫、检验制度,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信息技术壁垒,包装和标签要求,绿色贸易壁垒等七类。其形式多样,且由国家意志强制实施,出口企业将防不胜防。建议出口企业要多了解出口国家和地区贸易制度的历史,及时跟踪贸易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