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 彭妍妍
根据实施规则要求,洗衣机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型号逐一备案。自2006年12月以来,洗衣机能效标识的备案工作正逐渐推进。在此提醒的是,凡是3月1日在市场上销售的已经贴上能效标识的洗衣机产品,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标识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备案信息或在能效标识专业网站(www.energylabel.gov.cn)上填写有关备案信息,并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实施规则的规定同时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备案表、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作为能效标识授权管理机构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对符合要求的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另外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交上一年度标识的使用情况报告。
能效标识的公告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应在完成标识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于每个季度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此外,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还建立了产品能效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效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并将公布热线电话和网址,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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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能效标识内容
洗衣机能效标识长109毫米,宽66毫米,标识将洗衣机产品分为1-5个等级,1级最佳。除了能效等级,能效标识还包含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和洗涤容量等信息。
生产者或进口商在确定能效标识信息时主要包括四个步骤:
第一步,确认填写生产者名称,即产品的品牌所有者。生产者或进口商名称过长,在标识上可以填写简称,但要在备案信息登记表中注明。
第二步,应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标识上的规格型号。
第三步,应依据GB/T4288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洗衣机的耗电量、用水量和洗净比。
第四步,应依据GB12021.4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效等级判断方法的要求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源效率等级。
《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要求洗衣机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能效标识,并对标识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