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有人用我的眼角膜继续看这个世界,我会觉得自己没有离开亲人。”昨天,义乌义亭镇山井村73岁老太徐银莲提起志愿捐献眼角膜时,这么跟记者说。上个月,她和女儿一起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她也是目前义乌捐献人体器官志愿者中年龄最大的一位。
记者昨天从义乌红十字会获悉,自去年8月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有400余人,义乌有8人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这8人中,年纪最大的73岁,最小的28岁,大多为中青年。
第一对夫妻志愿者妇唱夫随
“80后”金少青是义乌一家婴童店店长。她和丈夫龚庆子是义乌最早填写器官捐献书的志愿者。善良的金少青每次看到路边乞讨的盲人都会生怜悯之心。去年,龚庆子的外公和金少青的爷爷相继离世。在火葬场看着亲人被火化,金少青难掩悲痛。“与其死后被烧成一堆灰,不如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给他人带去希望。”有一次,金少青和丈夫闲聊时说道。龚子庆也赞同妻子的观点。第二天,金少青独自去红十字会,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事后,她与丈夫说起这事时,丈夫埋怨她不该瞒着他一个人去,他也想捐献器官。金少青于是陪着丈夫到义乌红十字会填写表格,两人都表示愿意捐献眼角膜、心脏、肾脏等器官。自此,两人成为义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的第一对夫妻。
前几天,两位老人知道女儿捐献器官一事,并没反对。这些天,年近六旬的金少青父亲还在详细了解器官捐献事宜,打算也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受传统观念影响捐献器官阻力多
上个月,73岁的徐银莲和女儿一起填写了捐献书,这位受过高中教育的老太太认为,如果自己的器官对他人有帮助,捐献出去实在是一件好事。
不过,徐老太年近八旬的老伴却不太赞成这一做法。他甚至认为,签了捐献志愿书后,上医院动手术时,会被医生算计。
义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陈金弟介绍,目前,“人要完整入土”等传统观念以及对器官捐献的一些误解,影响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器官捐献必须经直系家属同意,即使递交了志愿书,器官捐献前还是要经过家属同意。如果家属不同意,那么,捐献就无法完成。受此影响,经常有人申领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却因受家人反对,最终无法加入志愿者队伍。
事实上,人体器官捐献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捐献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据悉,目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指人身故后自愿的无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凡是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登记捐献器官和遗体。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我国每年有150万人需移植器官,但因为器官供体的缺乏,每年仅一万人能如愿。很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因为等不到可移植的器官而离世,令人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