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春蕾计划”资助一名小学生一年生活补助的资金为500元;资助一名初中生一年生活补助的资金为600元;资助一名高中生完成高中三年学业的资金为4000元;资助一名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资金为6000元。
今年“春蕾计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校与当地镇街妇联及时联系,做好“春蕾女童”推荐资助工作。
保障困难家庭女童就学
接受资助的“春蕾女童”,是就读于小学或初中家庭生活困难的适龄女童。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被列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对象的单亲、孤残、下岗失业特困家庭中的女童;二是因病、因伤、因灾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特困家庭的女童;三是因其他原因缺乏经济来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以致辍学或濒临辍学的女童。
接受资助的“春蕾生”,是考入高中或大学的贫困女生。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城乡低保户中特困家庭,以及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和其他各类因病、因伤、因灾以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女生;二是受助本科生必须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第二批本科以上新生,专科生必须是全日制专科院校本年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新生。凡被军队院校录取或被录取国防生以及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资助对象。
公示无异议落实资助款
“春蕾女童”由所在的村(社区)或学校推荐,或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报镇、街道妇联审核;“春蕾生”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学校初审后,报镇、街道妇联审核。
镇、街道妇联对所有递交申请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并填写调查登记表,根据调查情况初步确定资助女童(女生)名单,并上报市妇联。
市妇联对初步确定资助女童(女生)名单进行研究审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三天,接受监督。
经公示后无异议,各级妇联将根据资助女童(女生)名单落实资助款项。
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受助女童(女生)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建立并完善“春蕾女童”和“春蕾生”个人成长档案。各镇、街道妇联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春蕾女童”和“春蕾生”关爱活动,并邀请资助方参加,以便掌握其学习、生活情况,了解其所需所求,及时更新其个人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