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号称“名酒之乡”的贵州,印发了一项全面禁酒的规定!
9月1日起,贵州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如果想在部分特殊公务活动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还得找纪委备案。
贵州推“最严”公务“禁酒令”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从9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
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任何酒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它含有酒精的饮料。
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许饮酒。
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请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贵州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多地曾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
其实,禁酒令并非贵州首创, 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随后,各省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多省份规定,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新疆等地出台了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
新疆
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安徽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吉林
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黑龙江
省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允许饮酒。
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
浙江
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
江苏
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
各地曾屡现“夺命酒局”
2015年4月29日,湖南永州市长向曙光等人参加了由永州零陵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公务接待用餐,喝了白酒,导致用餐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当晚非正常死亡,经司法鉴定系急性乙醇中毒继发重要部位出血而致死。之后,向曙光被免职。
2014年11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林业局造林营林管理科科长卢刚按工作安排带队到江安县检查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当晚的接待就餐过程中,检查组一名工作人员饮酒后意外死亡。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在陪同上级部门领导用餐时饮用了白酒,因呕吐物堵塞窒息死亡。
同样是“禁酒令”,为何贵州更引人注目?公务“禁酒令”的背后说明了什么问题?如何保证“禁酒令”能真正落到实处呢?
“酒乡”禁酒 不是一阵风 而是大趋势
贵州颇懂醉与美,又有“酒乡”遵义之地,向来是白酒的风向地之一。这几天,一股“全面禁酒令”袭来,外界视之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各种解读不免纷沓而至。
贵州全面禁酒,从规定来看,很简单,主要突出“全面”二字。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其中的措辞和要求都十分严厉,甚至有人说,“公务活动想喝酒,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先报告纪委”。再联想此前浙江、黑龙江、江苏等多省也推出公务接待的“禁酒令”,这股风就不是“一阵子”,而是一个大趋势。
同样是“禁酒令”,为何贵州更引人关注?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贵州的“酒经济”。在一个拥有诸多白酒品牌和白酒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推行“禁酒令”,既需要勇气,又少不了魄力。
禁的不是酒 而是歪风
有人一再担心,这样的禁令会影响酒行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如果在五年前,此令或多或少都会让市场一震,而今天,当白酒消费越来越多地从公务接待走向中产消费和大众消费,大可不必多虑。
与其顾虑这对市场有影响,还不如说它更能撼动“四风”。其实,全面禁酒的“醉翁之意”不在于酒类消费,而在于作风建设。
公务活动中,饮酒与禁酒的背后,是风气的较量。一杯酒就是一个作风窗口,“吃喝风”“送礼风”“舌尖上的腐败”等,无不与此相关。这些问题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先抓的,自中央八项规定始,对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就开始戴上“紧箍”。而后,诸省的细化规定不过是中央精神的延伸,或细致或粗略,或全面或单一,也都是狠刹“四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力举。
从这个意义上说,贵州的全面禁酒令如果有风向标意义的话,那就是以更严厉、更严格的规定来持之以恒地纠“四风”、抓作风。
“禁酒令”虽好 但需久久为功
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对于“四风”问题,不管是党中央部署的一系列行动还是各地方的规定,都应该在落实中掷地有声、立竿见影。很多时候,人民群众之所以会充满期待,因为政策决心描绘了新景象,不落实就会让群众失落;人民群众之所以会始终拥护,因为各级各地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树立了标杆,不执行就会让群众离心。
“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禁酒令虽好,不落到实处、不善始善终、不久久为功,也无济于事。这需要各级党委、纪委肩负起应有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也需要党员干部牢记党纪国法,自觉自律;更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我干了,你随意”,需要变成“守党规,正党风”。
时间会告诉答案。回首数千年,酒文化传统会说,“适量,就好”;回顾过去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禁酒,禁久”。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一定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对老百姓来说,喝的不一定是酒,而是感情;对党员干部来说,禁的也不是酒,而是歪风。惟有严禁、严查,寸步不让,才能以清风正气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