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溪市场监管所对苏溪镇某餐饮店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当事人认为是小事情没必要罚这么多。
那么
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为什么要罚5万元这么多钱?
当事人的说法有道理吗?
各位围观群众你们怎么看?
让我们先来重新回顾一下事发现场
2017年5月底,苏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镇区餐饮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的工作人员正在厨房内加工汉堡。
执法人员对厨房内的食材进行检查后发现,用于加工汉堡的面包片的夏令时保质期为8天,但根据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其中有92个汉堡面包片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对此,执法人员马上进行了拍照取证,采取了扣押、封店的强制措施,并对该餐饮店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询问。原来,该店铺的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及时查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才导致使用了过期汉堡面包片来加工汉堡。截止案发日,已经有少量面包片做成了汉堡成品销售了出去。
虽然在例行检查当天,没有从外观上看出面包片发霉,但是扣押这些原料2天后,这些面包片出现了大量霉变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该法规定,苏溪市场监管所作出了没收违法食品原料、罚款五万元的处罚。
对于这个处罚,当事人表示,它就仅仅是几个面包片啊,怎么要处罚这么多钱,冤枉!
苏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则如是说: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只是一个萝卜、一包添加剂这样的“小”问题,但就是这么一些“小”问题,却可能引发对人身健康的“大”危害!所以,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以“东西小”来衡量,而应该用“大健康”来审视。
小小面包片处罚5万元,您怎么看?
觉得罚的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