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本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实施过程中,相关法规、条例就明确,四套班子五块牌子的村级组织换届统盘考虑、同步部署(四套班子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时,按照“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要求,引导选民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而修订完善后于2008年1月实施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选举产生的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社长或者其他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