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记12分或超过12分的司机,在满分学习期间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然而,所以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7月12日、13日,义乌交警接连查到6人,记满12分还大摇大摆开车上路。
7月12日上午,义乌市交警大队福田中队的民警在处罚中心门口疏导交通,上午9时左右,一辆五菱面包车驶来,并停在了处罚中心门口,车主耿某随即揣着本书下车了。现场交警发现耿某乱停车,便叫住了他。走近后发现,耿某手中拿的书是本参加满分学习的考试指南书。交警顿时起了疑心,要求耿某出示驾驶证。
耿某谎称驾驶证在车里,要求回车上去拿,没想到,他趁机转身逃跑,连车子都不要了。
交警根据这辆五菱面包车所登记的电话号码,找到了耿某。电话中,民警对耿某进行耐心地劝解,让耿某认识到逃跑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没过多久,耿某就自行前来接受处罚。
原来耿某的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要重新参加学习,当天正是来学习的。抱有侥幸心理的他觉得不会被查到,便大着胆子开着车来参加学习。“胆大”的结果就是面临法律的惩罚,真是“旧账”未了,“新账”又来。有这种心态的可不止耿某一人,接连两天,义乌民警共查获了6名记满12分仍开车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