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等问题一直困扰民众办事和企业创业创新。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日前全文对外发布,其核心目的正是推动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通知》出台了哪些硬措施?有哪些硬约束?将给民众办事、创业带来哪些便利实惠?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
答: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通知》提出了以下举措:
一是“列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规定,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列出目录。目录中的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主要涉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
2.与民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
为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砍证明”。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主要从三方面出实招:
1.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
2.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3.探索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是“简流程”。
1.对办事流程进行升级再造,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2.在现有政务大厅基础上,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3.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民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推共享·促协同·网上办
答:为了避免群众办事来回奔波,《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
一是“推共享”。今后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
二是“促协同”。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民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不但政府部门要加强协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实现业务协同,为民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三是“网上办”。要积极适应“互联网+”的形势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严问责·明时限·确保落地生效
答:《通知》要求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同时,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为确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地生效并持续发挥作用,《通知》还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
1.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建立“民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督。
答:《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针对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并同步向社会公开。2016年1月底前,要向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报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