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干部选任的重要规定,明确“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专家分析,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密度为选人用人立新规,一方面旨在整肃官场歪风,一方面意在为全面深化改革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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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任新规,直指干部“只能上、不能下”之弊
干部要能上,也要能下
当前,传统的用人制度并未彻底变革,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公务员“只能进、不能出”。
政府领导职数屡屡膨胀并非新鲜事。如媒体此前披露,辽宁铁岭市一度有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河南新乡市曾有11个副市长、16个副秘书长、6个调研员;湖南平江县曾有10个副县长、4个县长助理;山东省沾化县是一个不足40万人的贫困县,除6名副县长外,还曾设了15名县长助理;安徽霍山县政府也曾配备副县长11名(其中有4名为挂职干部)。
副职超编扎堆,很容易造成行政成本过高,同时导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而且占用过多公共资源,加剧财政负担与社会不公。一地各级机关编制及领导职数,基本上都由地方说了算,因为缺乏明确统一标准规定地方官员职数,地方政府在控制副职编制问题上,常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当前,传统的用人制度并未彻底变革,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公务员“只能进、不能出”。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多次要求精简副职,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譬如想法子把副职的官位挪动挪动——市里的副秘书长可以到部门当正职,或者书记、局长分开设岗。假如上面盯着精简实职不放,那就多安排几个虚职,后面再加个括弧,写上享受某某级别待遇。
干部“不能下”问题依然存在
在干部选拔中论资排辈,唯年龄、唯学历、唯分数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受"下必有错"观念影响,领导干部一旦升迁到某一行政级别,此后只会平调或者升迁。干部不仅不能提前退休,即使工作出现差错或失误也是暂时平调或异地为官。
干部流动“固化”,影响队伍活力
干部的这种能上不能下造成了诸多弊端,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活力,一些政治觉悟高,敢于担当,服务能力强的人,因干部"不能下"却想为而无位。
“不能下”为干部腐败提供温床
“不能下”滋生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土壤,成为了一些干部腐败的温床,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不称职干部不用纪委介入,也可以直接降职
过去,只有被纪委盯上的干部才可能离职,而且一旦被调离关键职务,绝大多数就要进监狱。《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组织部不仅“管进”,也可以“管出”,不称职的干部不用纪委介入,也可以直接降职。
只要没做出成绩就有“下台”的危险
以往对在任干部的管理更多从政治纪律、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未来在此基础上要更强调其履职能力和治理效率。干部“能上能下”了,“论资排辈”也好,“起用年轻干部”也罢,不论年龄高低,不论职级如何,只要能力不够就要把板凳让给别人来坐。同样的道理,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脱颖而出”的干部,也不能再高枕无忧,只要没有做出成绩,就会面临“下台”的危险,这对于旧的人事选拔机制是一种“倒逼”。
中央政治局会议谈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1个关键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
1个重点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1个根本
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解决“为官3大问题”
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坚决调整“六不干部”
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做到“三管三严”
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为官场祛污为改革蓄力
用“能下”震慑整肃官场用人歪风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专门出台规范官员‘升降进出’的细致规定,一方面是与现有的人事制度配套,提高干部队伍活力,另一方面,让官场‘能下’成为制度常态,可以有效震慑和整肃官场用人歪风。
完善用人制度,为官场祛污为改革蓄力
汪玉凯:无论是反腐还是改革,都折射出能不能把有真本事、作风好、富有改革意识的人才选拔出来,这已是事关中国未来的大问题,这也是十八大后,高层强调用人导向,中央密集为用人立规的原因。
利于官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局面
这一规定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官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局面。
干部人事体制迎来“现代化”转型
出台“能上能下”试行规定,意味着中共自身的人事体制正在进行“现代化”转型,中共正在借鉴现代的管理学理论、包括企业管理的思路重塑自身的人事体系。在这种体系下,干部“能上能下”,强化了对在任干部的约束和激励,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流动性,给了更多的干部升迁的潜在可能性。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在完善制度机制
首先要转变传统旧观念
要解决"能下"的问题,要从转变观念上入手,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正确对待"上"与"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根本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从制度建设上着力。严格执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建立干部"能上"标准,完善干部"能下"规范,科学构建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措施,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坚决对4类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会议明确了对4类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包括“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同时要求,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用“三管三严”健全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