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交活动中收取的礼品不能私藏,要及时移交保管。近日,惠州市档案局印发通知,开展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接收工作。包括全市性重要会议的纪念品、部门对外交往交流活动中接收的公务礼品等在内,凡是符合接收范围的、在各市直单位保存超过半年的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都要移交到市档案馆。
记者了解到,公务礼品属“公物”,移交档案部门不仅可以加强公务礼品处置的公开性、透明度,也可防止公务礼品流失,但在一些地方存在不按时移交甚至被个人私藏的现象。
据介绍,惠州市档案局开展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接收工作已有10多年,馆藏实物档案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得到了妥善的保管。市档案馆坦言,有部分单位放松实物档案的移交工作,不按规定移交档案进馆,导致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未能得到妥善保管和利用。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档案”通常是指书籍文献、文件、历史资料等,而实际上,公务礼品、奖牌奖杯、声像资料、有保存价值的纪念品都被纳入档案之列。
哪些物品在此次要求移交的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范围之内?市档案局方面表示,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惠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的接收范围较广,包括国际组织、国家、广东省授予惠州有关荣誉称号的证书、奖牌、奖杯、锦旗,以及市领导和部门在对外交往交流活动中接收的公务礼品等。
在移交时间上,市档案局表示,凡在各单位保存超过半年、符合上述接收范围的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都要移交到市档案馆。因保管条件原因,可提前移交。有关单位如需长期作展示等用途,可于档案移交前制作复制品,或拍摄照片留用。
对于移交要求,移交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将这类档案登记造册,标明档案的主题、时间、地点、赠送单位、受赠领导姓名(含职务头衔)或单位等,整理好后向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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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物品需移交?
1.党和国家、广东省主要领导人在惠州视察、指导工作的题词、题言手迹等有关档案资料;
2.国际组织、国家、广东省授予惠州有关荣誉称号的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
3.外国国家元首、政党领袖、政府首脑等在惠州参观、访问时形成的题言手迹等有关档案资料;
4.国际组织、国家和广东省在惠州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的纪念品等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5.全市开展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活动及举行重大庆典、纪念活动、重大抢险救灾活动的纪念品等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6.市领导和部门在对外交往交流活动中接收的公务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