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纪委查处收受“红包”礼金的厅级领导干部16人,近期个别案件七八名厅级领导干部同时涉案,这是广东省纪委10日对外通报的。(4月11日南都网)
近日,广东省官员因“红包”问题再次“翻船”,其实对这样的报道,大众早已见怪不怪。历来的事实已反复警示我们,腐败行为往往披上“人情往来”的外衣,在一次次“略表寸心”、“盛情难却”中明修着“风俗礼仪”的栈道,暗度以权谋私的陈仓。
显然,我们在这儿所谓“红包”,并非真的只是像民间送礼那样拿红纸把钱包了,而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以及其它礼品的总称。特别是在过年过节重要时间节点,就成为某些官员“收获”的大好时节。显而易见,收受红包,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屡见不鲜,逢年过节、婚丧喜庆更是下属、客户、老板“进贡”红包的“黄金时节”。
收送“红包”,美其名曰“人情往来”,实则“钱权交易”。譬如,人称“红包书记”的丁仰宁,任福建政和县委书记不到三年,竟收红包100万元。事发后他交待:“那时,我对收红包心里只有喜悦,感觉全是尝到权力的甜头”。因此,官员收受红包的危害可见一斑。
显然,官员收受红包,腐蚀了党的干部,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屡下禁令,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然而屡禁不止,总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究其原因,恐怕也是“动真格”的不多。一如养情妇包“二奶”、生活腐化糜烂,收受红包问题,也多是那些贪官落马后才败露的丑闻。
常言道,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因此,下级给上级发红包,企业主、包工头给官员发红包,无非是为了投桃报李,从上级那儿提拔重用,从官员那里捞到更多的好处。一些官员们大行“投桃报李”之能事,并把它作为一种“习以为常”来看待,自然“索”起贿来心安,“受”起贿来理得。然而,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再加上把收受红包当作“习以为常”之事,时间一长,必然会干出违反政策纪律,甚至党纪国法的事来。广东省多名官员因“红包”被查,就很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
笔者认为,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抵制“红包”歪风,树立良好官德。所以,官员因“红包”被查的悲剧再次提醒每一位官员,廉洁自律对于从政为官者来说是何等重要!唯有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才能守住做人为官的底线,切莫触及法律的红线,更不能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