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义乌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政策,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重危病在大医院治疗。
实施分级诊疗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医保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据义乌市医疗保险社会管理处消息:
根据《关于印发义乌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义卫发〔2014〕68号)文件,2014年12月31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执行,医保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三点,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1、转院手续的办理。
在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疾病,需要转到市外诊治的患者,由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填写《转诊证明》,并经市医保处备案后转市外治疗。
2、市内住院报销
“上转下”方式转诊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不重复做常规入院检查,取消住院报销起付线。逐步建立差异化转诊报销政策,未经中心卫生院转诊即到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者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报销。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特殊病种病人门诊报销仅限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本市无诊治条件的除外)。
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