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镇上一家招牌上写着直销店的店里买东西,里面的东西价格总体都是挺实惠的,对照娃哈哈矿泉水价格就知道,其他地方普遍2块钱一瓶,这里是1.5一瓶。因为矿泉水是1.5一瓶的。收银找钱的时候就拿了根真知棒跟几块零钱给我。
我一愣,立马明白,原来是把真知棒当五毛钱用了。汗!
我就回了句,“没有五毛钱吗?”因为我平时不喜欢吃糖,如果他给我一包纸巾当五毛钱我还可以接受。收营员也还算诚实,就把“真知棒”收回去,拿出一个五毛钱硬币给我。
用糖当零钱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什么人开始用的,估计最开始是实在没法子了,双方折中的一个对策。到了现在却成了商家的一个“手段”。
我之所以对这次事情抱有怨言是因为第一商家之前没跟我沟通,自顾自的找给我。第二这次也不是说完全没有五毛硬币的储备。
读书的时候收银员也老喜欢用这招应付学生。1颗薄荷糖=1毛钱(时代是进步的,现在1颗“真知棒”=5毛钱)。学生党也表示不服啊,试问买东西的时候可以用1颗薄荷糖当1毛零钱用吗?估计这时候买家又跳出来说NO!
律师指出,以糖果代替找零,就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构成强迫消费,属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