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完演唱会己是十一点多了!路过稠州医院对面孝子祠公园时,一时内急跑到公共厕所方便!
刚完事走出厕所,两小青年跟踪在后突然一前一后堵住我!“兄弟!借点钱花花!"
当时意识到遇到打劫的了!我装作掏钱,把口袋里的“口红"对着两歹徒眼晴喷去!歹徒唔着眼晴大叫往公园里面跑了!
十八腔的大神们!我这违法吗?我是正当防卫呀!我没报警!因为没损失钱财,我觉得没必要报警!如果歹徒的眼睛治不好了,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也是在头几天看见金华伴娘吴诗卉遇害的报导后才买来防身的!想不到还真遇到歹徒了!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当时小年青(矮个者)还拿着“电击警棒"威胁我!噼噼哒哒响!还真有点吓人!要不是我有他的“克星"我就完蛋了!包里三万多货款没来得及存银行啊!提醒广大市民:夜行少带现金!遇到歹徒沉着冷静!女性朋友最好随身备样防狼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