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本次出台的政策哪些人适用?具体有哪些保障标准呢?针对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除了就《意见》等政策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外,还对这些新政的一些特点进行说明。
三个文件侧重点各不同
相对来说,《兑现工作方案》是为了兑现义政发【2011】66号文件(以下简称66号文件),主要是解决在义工作已有若干年的存量人才住房保障问题;《意见》主要是为了衔接66号文件出台的新政,保障的是新近在义或以后来义工作的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实施意见》则是为了夯实我市人才基础出台的新政,试行时间为一年,以后视情况调整。
新政受众面更广、门槛相对更低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这次的人才房将不再由政府具体建设,而是向市场购买商品房,根据人才类别,给予不同额度优惠。拟购房产的区位、户型、楼层、朝向、面积等由人才自主选择。
除了博士、副高等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该政策外,“211”、“985”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只要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也可以享受不同的政策优惠。
根据企业的亩产税收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指标,给予企业购房指标。可突破人才学历职称等的限制,由用人单位根据人才的实绩来分配购买指标。
购房优惠政策有标准、有程序
据工作人员介绍,要享受政策优惠必须同时满足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买房、拟买房产是通过城投公司买的等三大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拟购房产必须是义乌市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即一手房),而且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出购房申请,购房总价与优惠额关系还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一般来说,要先报名,等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将自己选择好的楼盘等信息向城投公司申请递交,然后进入购房优惠操作流程。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或适用多个政策的,只能选其一。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本次住房保障要求的,双方只能选其一,择任一政策享受。同时,享受过本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个人及配偶均不得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
申报时间、材料、流程等
2014年人才住房保障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符合《兑现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的时间为文件发布之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2015年及以后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每年第三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不含企业实用人才):①《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Ⅰ或Ⅱ或Ⅲ(一式两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海归人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户口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其中,企业实用人才需提供的材料:①企业审核同意的《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一式两份);②所在企业出具的实用人才证明;③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局。企业申报人员送所在镇(街)初审,各镇(街)负责审查企业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并填写企业人才实地走访记录单。工业企业人才报市经信委,商贸服务企业人才报市商务局,其他企业人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局)。
转让出售有规定,
“人才房”不能随便想卖就卖
买了人才房,何时才能拿到市面上进行转让呢?这一点三个文件中都有强调: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的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
编后语:21世纪是城市与城市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义乌的发展史,是一部始终坚持人才兴市战略的发展史。”有识之士曾指出,如何完成义乌试点的国家战略使命,加快实现“五大转型”,关键还是依靠人才。
环境优,则人才聚,事业兴。做好人才工作,关键要为人才排忧解难、雪中送炭。之前,我市已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实际困难。当然,由于种种因素制约,真正根除人才“住房难”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定能尽快实现让更多各类人才在义住上房住好房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