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月14日召开的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义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推行月月“3.15”活动,把每个月的15日定为消费维权公开日,进一步推进“3.15”活动的常规化和长效化。市领导楼林忠、季金甫、黄分田出席会议。
会上明确了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一是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好各项消费维权工作;二是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构建消费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强化消费投诉调处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监督;四是强化消保委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